过半不满意 “村官”乌纱难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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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4:0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解晓红记者陈国忠)昨日,记者从温江区获悉,该区下发了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及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要求村(社区)干部每年应向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述职述廉,接受评议,满意率低于50%的,将进行调整和罢免。 考核办法要求,由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干部的年度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绩效考核基础分值实行100分制,其中民主测评比例占30%,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综合评
而一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涉及到的工作项目直接定为不合格档次: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被区委、区政府以上正式通报批评的;被区以上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的;严重弄虚作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严重失实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