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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4:31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17日讯(记者甄真)今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发生医药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属于一级药品安全事件要实行零报告制度。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具体包括:突发群体性药害或药物不良反应事件;自然灾害、流行性疾并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药品的质量控制;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引起各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其他与药品监管工作相关的突
发性重大或紧急事件。

  我市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一级是重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已在我市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1人以上死亡、3人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二级是较大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影响扩大、蔓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出现频繁等,已造成1人重伤、5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突发事件在我市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1人以上、5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

  针对三个级别的突发事件,我市设立了三套应急预案。发生一、二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如果在城区(含农村近郊),事件处理人员要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偏僻农村1小时内赶赴现常发生一级药品突发事件,要实行零报告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其所属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获悉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时,应立即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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