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药品安全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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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4:42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8月17日讯(记者鞠鹏)今年以来,“安徽泗县甲肝疫苗事件”等药品安全事件的相继发生,为用药安全敲响了警钟。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处置此类事件发生,我市今天出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三级,一旦发生情况,将启动相应预案紧急处置。 根据《预案》规定,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突发群体性药害或药物不良反应事件
《预案》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一般突发事件,指该事件在我市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件;较大突发事件,指该事件影响扩大,蔓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出现频繁等,已造成一人重伤、五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重大突发事件,指该事件已在我市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针对三个级别的突发事件,《预案》设计了三套应急方案。其中,相关部门在一般突发事件发生时,城区(含农村近郊)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偏僻农村1小时内赶赴现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