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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今年开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4:44 东南早报

  市政府已确定安排江南组团120亩、北峰组团100亩经济适用房建设

  土地征用、拆迁、规划设计、报批等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展开

  早报讯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市政府已确定安排江南组团120亩、北峰组团100亩经济适用房建设,目前正在抓紧进行项目建设的土
地征用、拆迁、规划设计、报批等各项前期工作,今年初步确定建设经济适用房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亿元。

  1995年泉州出台停止单位建房分房、集资建房的规定,启动经济适用房建设,中心市区先后建成了云谷、东美、圣湖、西湖、新华等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67万多平方米。晋江、石狮、南安、洛江、泉港等市(区)也相继建设了一批经济适用房,全市经济适用房建成面积104.5万平方米。由于种种原因,中心市区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至今已5年未开发建设;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县从未建设过经济适用房;其余县市的建设情况也参差不齐,经济适用房供应远远无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

  据市发展计划委调查,截至2004年6月,中心市区未参加房改户数18896户(人),拟购买经济适用房户数13249户(人),符合条件的拟购买经济适用房户数12492户(人),这还不包括每年增加的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家庭缺房户的数量。

  针对泉州市商品房结构不够合理,房价持续上涨以及经济适用房建设断档等问题,房管部门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加大力度建设经济适用房、控制高档住房建设等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今年6月,市政府确定了在江南、北峰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其中包括两个组团中各建设60套廉租房,以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购房需求。据了解,省政府正在酝酿出台具体政策,要求各地把经济适用房建设纳入各地政府的考核目标,经济适用房面积要达到当年商品房面积的10%,否则将予以免职、责令辞职或政纪处罚等,如果这一政策出台,将进一步推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王朝晖)

  市区将建120套廉租房

  早报讯记者昨天从房管部门获悉,市政府决定在江南组团和北峰组团各建设60套廉租房,泉州正在抓紧《泉州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实施前的准备工作,以确保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得到有效保障。

  据了解,《泉州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规定》将于8月20日起实施,这是泉州第一次有了廉租住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资金的来源、房源筹集渠道、申请廉租房家庭条件、租金标准及其减免、申请廉租房的审核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在廉租房建成前,有关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核减公房租金或发放补贴。

  由于《规定》目前仅适用于鲤城、丰泽、洛江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县(市)和泉港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管理办法可参照《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市房管局要求各地要在2006年前制定出各自的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王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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