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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阵打架恶狗伤人 一审被判赔医疗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5:28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刚实习生王云霞)与邻居打架,原套养在家中的恶狗竟也跑了出来上阵帮忙,将对方咬伤。一审法院判令狗主人赔偿伤者医疗费。但狗主人谢友地不服永川市法院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一中院。昨天,二审开庭。

  与邻居打架狗助阵

  永川市法院查明,今年4月25日8时许,家住永川市板桥镇的谢友地,因为铲走了邻居周治益院坝中的沙子,周与他争吵了起来。最后,两人扭打在了一起,打斗中,谢受伤。

  两人打得难解难分时,谢家套养的一只大狗突然从家中蹿了出来,扑到周身上,将周咬伤。周摔倒在地,右臂和左腿摔伤。这时,周发现谢妻张德容手牵着狗。

  周到镇医院治疗了10天,花去了医疗费1760元。随后,周将狗主人谢友地、张德容夫妻俩告上永川市基层人民法院索赔。

  狗咬人官司昨二审

  法院认为,周没有对狗进行攻击、挑逗、伤害,周在被狗咬伤的过程中无过错行为,因此狗主人谢家应对狗伤人一事负责。法院遂判决谢友地、张德容夫妇俩共同赔偿周治益1760元。

  谢不服,称妻子并没有故意放狗咬人,而是因为周追打自己,惹得家犬护主挣脱绳索后扑上去的。妻子见狗咬人,还上前将狗牵住了。因此,他不服一审判决。

  但昨日市一中院审理后,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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