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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委原副书记卖官被判刑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6:10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记者日前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中共四川凉山州委原副书记曹永葆受贿及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一审审结,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曹永葆有期徒刑13年。

  经审理查明,曹永葆利用担任凉山州会东县副县长、凉山州委组织部部长、中共凉山州委副书记等职务之便,收受他人价值1.2万元的空调一台和各种形式的贿赂152.
3万元,并有107万余元人民币、11869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任硌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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