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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重点整治房地产“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6:10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江苏省工商部门日前决定,将房地产“霸王合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今后,开发商拟定的购房不平等条款,将被要求进行合理改动或删除。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进行惩治。

  今年年初,江苏省率先在镇江市进行购房格式合同监管,半年时间里,镇江市工商局对该市121家开发商使用的2066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合同附件、房屋预售合
同或认购书等,进行了审查,结果发现了20多条对购房人不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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