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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指导性婚检免费婚检”提高自愿婚检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7: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八月十七日电(记者孙璐)二○○三年出台的中国新《婚姻登记条例》将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改为“自愿”,不久前中国一些省市政府又把婚检恢复为“强制”,有关中国公民是否必须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

  今天下午,上海市政府在此间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地方法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表明,上海市将通过规范有效而免费的婚前保健服务
提高市民的自愿婚检率,提倡“指导性婚检”、“免费婚检”。

  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介绍,自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上海市的婚检人数锐减。统计数据显示,条例实施前,上海登记结婚者的婚检率是百分之九十八,条例实施后的一年竟减少至百分之三。目前,上海市的婴儿出生畸形率仍在千分之九左右。专家担心未婚夫妻们如果都不婚检,这一数字极有可能呈上升趋势。

  为此,上海市政府经过半年多时间在沪上六个区的试点,从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出“指导性婚检”,这也是一种“免费婚检”。根据规定,按照安静、温馨、私密的原则要求,上海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都将设立面积在三十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在为青年男女办理婚姻登记之前首先为其进行免费的婚前保健咨询,并发放“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引导当事人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如确定婚姻当事人具有不适宜结婚的有关疾病时则给予相应的医学意见。

  此外,《意见》还明确规定,由上海市和区县政府根据有关原则,对婚前保健服务的相关经费给予妥善安排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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