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供暖费拟提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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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7:47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8月17日电 鉴于煤、电价格上涨致使供暖企业亏损增加的情况,沈阳市拟将供暖价格由每平方米的19.57元提高至22元,涨幅12.4%,并于近日举行了听证会。 据介绍,调价的主要原因是近两年煤炭、水电、材料等供暖成本大幅度上升,造成供暖企业经营亏损,经测算每平方米亏损6.11元。
但由于煤炭、水电、材料等供暖成本的价格大幅度上涨,2004年至2005年底,供暖企业的供暖成本达到了25.68元/平方米,比上年度增长了4.32元/平方米。此次调整方案提出住宅供暖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22元,每平方米增加2.43元,平均涨幅为12.4%;非住宅供暖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3.5元,涨幅为20.1%,这主要考虑非住宅供暖要缴纳6%的增值税,扣税后非住宅供暖价格为22.09元。 预计今年冬明春全市供暖企业亏损额将达11亿多元,提价因素将消化其中的3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