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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哄抬油价可罚2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27 扬子晚报

  广州电广东省、广州市物价部门表示,近期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成品油市场进行价格巡查,严格依法行政,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最高被罚20万元。据悉,此次价格巡查将持续到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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