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启动“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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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8:49 首都之窗 | |||||||||
8月17日上午,从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今后凡加入“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的职工,在被查出患有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衰竭、急性脑梗、脑溢血以及急性心梗,或者实施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以及主动脉手术时,最高可获得两万元的赔付金额。 据了解,职工重大疾病团体互助保险参保对象为已加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协会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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