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近百农民陷入“金丝柳”骗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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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02 生活报 | |||||||||
双鸭山市神洲绿化种苗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丛武伪造供销合同,以出售种苗为由获款76万元,并在回收种苗后拒不付款,受骗农民达90多人。2005年6月23日,本报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法律援助在龙江”大型公益活动工作组在双鸭山市接待上访农民时发现了案件线索。8月12日,刘丛武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双鸭山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6月23日,本报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法律援助在龙江”大型公益活动工作组一行来
工作组成员、省司法厅组宣处处长苏艳君、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陈从军、随行律师及双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在了解情况后,发现神洲绿化种苗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负责人涉嫌犯罪,遂向该市市委、市政府提交了情况反映,建议该市领导要求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双鸭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于7月8日对此案立案侦查。经查,36岁的刘丛武是双鸭山市岭东区人。2002年2月,刘丛武伙同他人以作价60万元的300万株金丝柳树苗为实物投资,在双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双鸭山市神洲绿化种苗有限公司,自任董事长。刘丛武伪造了该公司与长江三峡总指挥部签定的供销无絮金丝柳合同,对外宣称保证有销售市场。事后从该公司提交的验资事项说明书中反映,这60万元的实物投资竟是用李忠海等农民的购苗款买来的。2002年,几名农户试探性地从公司以每株0.2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些金丝柳种苗。为达到引更多人上当的目的,刘丛武于2003年初兑现了收购合同。此后又有80多名农户购买了种苗,刘丛武共得款76万元,全部被其用于还债、买车等个人消费。回收价值108万余元的种苗则被他以每吨380元至4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柳编厂,从中获利3万余元。此案受害群众多达94人,基本上都是农民,损失少的几万元,多的达十几万元。8月11日下午,刘丛武在双鸭山市尖山区被警方抓获。(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