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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网上办案”走访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29 检察日报

  去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的重庆合川市检察院在专项整改活动中连出新招,特别是网上办案“三规范三防止”的做法取得了好效果。8月16日上午,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雷万亚等人到该院考察,记者随同前往。

  “我们今天是来突击检查的,看看你们上报的网上办案‘三规范三防止’做法到底怎么样。”刚进合川市检察院,雷万亚就简单说明了来意。合川市检察院检察长梁田马上打开
了话匣子,他介绍,网上办案“三规范三防止”是该院大力倡导“规范从流程开始,规范从细节做起”,推出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执法行为的新举措。

  规范办案流程,防止违反程序办案

  合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向厚志告诉记者,从7月以来,该院对案件办理作了严格的流程控制,并将规范的办案流程存入“检察案件管理软件”程序中。现在,办案人员在进行网上办案时,必须完成规定的工作,才能报领导审批;法律文书必须经规定的人员签发后,才能自动生成;案件必须完成规定的诉讼环节才能结案等。通过办案流程控制,有效地预防了违反程序办案、越权审批、违规结案等问题。

  “我们是最早的受益者……自从有了流程控制,案件管理规范了,工作效率提高了,也有效防止了因办案人员疏忽而影响案件质量甚至出现错案。”一名反贪干警对记者说。

  规范案件管理,防止案件办理超期

  合川市检察院采用了“角色管理”方式,即对每个干警在每个办案环节的办案、审批、监督权限都作详细的规定,实行案件动态监控。因此,案件在办理过程中,主管领导及案件督查部门就能依照其职责,实现对案件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该院还设立了案件办理预警指示灯——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由“绿、黄、红”三色灯分别显示案件在本环节诉讼时限的“正常、预警、超期”三种状态,从而有效预防了案件超期。

  真的是这样吗?当我们不露声色走进公诉科办案人员孙进厚的办公室时,恰好听到正聚精会神盯着计算机的他自言自语:“哎呀,这件案子快到期了!”看见我们并得知来意后,他不好意思地说:“你们看,审查起诉案件前面已显示‘黄灯’,表示还有3天就到时限,我得加紧办理了。”

  规范电子卷宗,防止法律文书错漏

  合川市检察院前段时间评出的“执法过程中最易出错的十大细节”中,法律文书不够规范名列其一,这是一个长期没有彻底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对此,该院想到了“电子卷宗”这个办案新“助手”。他们利用“案件管理系统”建立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民事行政检察等检察业务的“电子卷宗”,把每个案件的基本信息、诉讼文书、证据材料等内容纳入其中,并在系统内设置了各种文书样式。凡是平时可能用到的文书均规定了格式,规范了每一类法律文书的格式、主要条款、常用法律术语。同时,由系统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证据分析,自动生成格式统一、语言规范的法律文书,如有补充,可由办案人员对文书内容作细微的修改。这样做,使法律文书质量显著提高,有效防止了文书错漏、格式不统一等情况。

  公诉科一名干警说“由于《起诉书》的内容与《审查终结报告》的很大部分是相同的,我们过去在制作《起诉书》时,一些相同的内容就从《审查终结报告》中复制,因而有时在称谓上就会出现错误,如‘被告人’误为‘犯罪嫌疑人’,有时甚至引用法条都出现错误。现在大不一样了,案件管理系统根据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办案人员的证据分析等内容,按照高检院规定的标准格式,自动生成法律文书,避免了人为的错漏。”

  记者通过采访感到:“三规范三防止”已深深印在合川市检察院每一位干警的脑海里,他们以信息化手段管理执法行为,并从办案的细节入手,必将使执法更加规范,监督更加有力。

  作者:沈义 何建 周晓鞠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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