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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络赌球第一案”一审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29 检察日报

  本网台州8月17日电(焦剑尤伟静)8月15日,“浙江网络赌球第一案”一审有果,张晓辉被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以赌博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四名同案犯也被判刑。

  33岁的张晓辉系温岭市农民。2004年4月至11月间,张晓辉为谋取非法利益,从青岛人张某、黄某(均另案处理)处获取台湾某赌博公司管理网网址、投注网网址及网络赌博的管
理账号后,作为该赌博公司的代理在台州发展、纠集人员参与网络赌球。至案发,这起特大网络赌球案涉案400多人,赌资高达10亿多元。

  作者:焦剑 尤伟静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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