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明确界定“野生植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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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39 检察日报 | |||||||||
近年来,国家对大熊猫等珍稀动物的保护十分重视,配套的法律法规也齐全。而对破坏珍稀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也不配套,致使植物资源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在《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对所保护的野生植物仅界定在“原生天然生长的珍贵野生植物和原生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这过于概
纵上,笔者建议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司法解释,明确界定野生植物范围,并将一些景观生态系统都纳入其中,以增强刑事和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更好地保护野生植物、保护生态环境。 作者:刘德华 张琼惠 (来源:检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