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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今后只挂三个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09: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阙文龙/实习生颜晓菁

  本报讯一个居委会只挂三个牌子,凡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不得转嫁给社区居委会,政府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社区居委会派任务、下指标、硬性摊派收费。近日,福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出社区“减负令”。

  清理部门分设机构

  即日起施行的这份《关于减轻社区居委会负担,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意见》,要求清理政府部门分设在社区的分支机构和牌匾,除保留有部门人员派驻的外,其余应予撤销;各部门未经核准的台账、记录一律废止。社区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牌匾,其他部门分设的及社区居委会内设机构牌匾不再悬挂。

  各街道办事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居委会干部例会。各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各种检查批评活动,使居委会干部能集中时间和精力服务社区。

  不得摊派收费

  取消政府部门委托社区居委会代收的不合理收费项目。除省、市政府明文规定需委托社区居委会代收的项目外,其余均不得作为硬性任务向社区居委会摊派。

  托社区办事要批审

  各部门要充分尊重社区居委会的自主权,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实行自主管理;擅自或变相将社区居委会的干部任免权、财务审批权收回区(市)、街(镇)的做法,要纠正;不属于社区居委会职责范围的事项或不具备工作条件的任务,社区居委会有权拒绝接受或办理;各部门需要有社区居委会协办的工作事项,应实行准入批审,由区(市)统一下达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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