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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万原始股被偷偷卖掉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0:12 东方今报

  今报讯用范梦强的话说,2000年3月,他所拥有的中国民生银行3150万原始股被民生银行卖掉了。为了讨回失去的权益,这位郑州梦达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第三次将民生银行告上法庭。

  昨天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范梦强与民生银行代理人对簿公堂,依然无果。这场民生银行与原始股股东之间的恩怨将择日宣判。

  范梦强,原民生银行监事会成员之一。1995年参与民生银行筹建,以梦达公司名义出资获3150万原始股。但这部分股权因1998年其与民生银行的一笔贷款纠纷,经法院调解后,被民生银行强行变卖。2000年4月,惊闻此事的范梦强以“未经同意擅自变卖其股权,严重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两次起诉民生银行,但均败诉。

  今年4月6日,范和律师前往国家工商总局查询时得知,民生银行的企业登记资料中显示:范梦强依然是民生银行的合法股东,3150万股权仍为范合法所有。为此,他于今年5月第三次将民生银行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民生银行停止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恢复其3150万原始股项下的一切权益,支付近5年来现金分红2512万元和利息27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对此,民生银行代理律师承认,他们确实没有在工商总局进行股权变更。原因是银行去办理时,工商总局需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法院拒不出具,才导致无法变更,错不在民生银行。“我们不能只看现象,范梦强的股权已经实现了实际变更。”民生银行说。

  而对于当年因那笔贷款纠纷而来的调解协议,范梦强始终不承认是他的真实意思,而且他根本没有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3150万股权就偷偷被卖掉了”。

  据了解,正是由于这份协议上写明“甲方(民生银行)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乙方(梦达公司)持有甲方的股权转让、变卖收入或其他方式抵偿所欠甲方全部欠款……”而这也是民生银行此后申请强制执行的依据。民生银行辩称,调解协议有双方签名,真实有效,将梦达公司的股权拍卖也是依法定程序进行,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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