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苏质监抽检显示 22家啤酒企业甲醛均未超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0:34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记者昨日从我省质监局获悉,为配合强制性标准《发酵酒卫生标准》的实施,省质监局日前对我省啤酒产品中的甲醛残留指标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2家啤酒生产企业的37批次啤酒,结果表明,抽查啤酒中的甲醛含量在0.03mg/L到0.49mg/L之间,低于将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标准《发酵酒卫生标准》中规定的啤酒甲醛残留量≤2.0mg/L。

  据介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甲醛可以作为食品用加工助剂,用来降低色度、延长保质期。目前,国内外尚没有啤酒生产中不得使用甲醛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消费者的安全消费,将于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标准《发酵酒卫生标准》中规定了啤酒甲醛残留量应不高于2.0mg/L。目前,啤酒中的甲醛主要来自两个途径,一是传统工艺生产过程中添加的主要用作稳定剂的甲醛,其在成品啤酒中的残留量很低;二是啤酒在发酵过程中产生的甲醛。天然食品中广泛存在甲醛,啤酒中的甲醛含量属低量范畴,国产品牌和国外品牌啤酒中的甲醛含量无明显差异。

  作者:志坚 孔祥宏

  (来源:南京晨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