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安县三名镇干部因缓报瞒报灾情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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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03 每日新报 | |||||||||
据新华社西安 8月 17日电 7月 18日,陕西省镇安县东川镇发生特大洪涝灾害,辖区郑家庄村有 1人失踪,高河村有1人死亡、4人失踪,黄土岭村 1人死亡,全镇发生了 2人死亡、 5人失踪的重大灾情。东川镇党委、政府于 7月18日只将郑家庄村1人失踪的灾情上报镇安县委、县政府。 7月 23日,东川镇镇长侯钦旺在黄土岭村、高河村查灾时,在掌握2人死亡、4人失踪
这3名镇干部对这次灾情的缓报、瞒报负有重大责任。镇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翟佑理、侯钦旺党内警告处分;镇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侯钦旺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张本华行政警告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