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镇安:瞒报迟报灾情 三领导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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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07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8月17日电瞒报、迟报陕西镇安“7·18”洪灾伤亡情况的镇安县东川镇党委书记翟佑理、镇长侯钦旺、副镇长张本华日前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7月18日,镇安县东川镇发生特大洪涝灾害,造成2人死亡、5人失踪的重大灾情。东川镇党委、政府于7月18日只将郑家庄村1人失踪的灾情上报镇安县委、县政府。
7月23日,东川镇镇长侯钦旺在查灾时,没有及时将2人死亡4人失踪的灾情报告给县委、县政府。东川镇党委书记翟佑理于7月25日听取了侯钦旺的查灾汇报,也没有立即将此灾情上报。分管东川镇水土保持等工作的东川镇副镇长张本华,忙于救灾物资发放,对人员伤亡灾情没有掌握和及时上报。 这3名镇干部对这次灾情的缓报、瞒报负有重大责任,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严重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