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整治机动车超速行驶 超员载客收到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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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20 乌鲁木齐晚报 | |||||||||
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载客交通违法行为(以下简称“双超”)是导致交通事故频率最高、造成事故后果最严重的两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双超”违法行为,降低这两种违法行为的发生率,对减少交通事故,有效遏制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具有重要作用。从今年2月开始,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在我区境内所有高等级(高速)公路、国道、客运车辆通行较多的省道和重点旅游路线,部署开展集中整
专项整治行动开始后,新疆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将专项行动作为路面秩序管理的主线贯穿全年。各交警支(大)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目标明确、措施扎实、保障有力、奖惩分明的工作方案,明确领导责任,严格考核制度,完善检查措施。各交警支(大)队将大部分警力充实到路面勤务中,严把客车出疆关、出地州市关,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检,逐一上车核查人数并做好登记。对不具备夜间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流量较大的三级(含三级)以下的山区道路,重点加强巡逻。严格查处货车、低速汽车、上路拖拉机、摩托车载客等违法行为,对厢式货车、集装箱车和救护车、邮政车等车辆非法载客和运送学生的校车,加大查处力度。整治路段沿线的各交警大队根据辖区道路超速违法行为情况,设立了固定测速点或流动测速组。目前,新疆共设立固定测速点95个,流动测速点237个。 2月—7月,新疆累计出动警力223817人次,警车71361台次,共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85091起,超员违法行为12649起。查处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双超”违法行为发生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有一定下降.:(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