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宁煤矿矿主发家史:十年积聚亿万财富(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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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34 南方周末 | |||||||||
终酿大祸 2005年8月7日,这一天成为“云高头”生命中又一个转折点。 13时30分,大兴煤矿和永丰煤矿发生了严重的透水事件,123名煤矿工人被埋在井底。
从小在煤矿边长大的曾云高很清楚自己的煤矿存在安全隐患,当年四望嶂矿务局停产破产的根源就在于安全得不到保障。他的大兴矿和永丰矿互为主井和副井,本身就不符合矿井安全生产的规定,6月份刚刚想办法拿到的《生产许可证》上规定大兴矿设计年生产规模为3万吨,但是今年的上半年就生产了5万吨,已经大大超标。 今年5月12日,梅州市安监局曾在兴宁市黄槐镇召开“深部煤矿资源开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认为:黄槐镇大径里煤矿等已有八对深部采煤矿企业,从2003年3月列入重大危险源。当时还特别指出:四望嶂矿区深部煤矿在1000多万立方米水淹区下开采令人担忧。在这次会议上,有关部门成立了督查组,帮助煤矿设立防治水机构。同时,还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镇级政府每月进行两次检查,企业每天进行一次监测,并作好分析记录。但之后,会议纪要的内容在黄槐镇和大兴煤矿却变成了白纸一张。 而在“8·7”矿难发生前一个月,矿上的人就知道井下有了透水的征兆。大兴煤矿的井长石徐文说:“水底下早就发生了安全隐患,至今发生了好几次,他们说通过专家鉴定没事。” 事实上,大兴矿只是对透水的地方进行了简单的处理。 8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兴宁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大兴矿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属非法开采;7月14日兴宁市罗岗镇福胜煤矿透水事故后,省政府决定煤矿停产整顿,但该矿没有执行,属违法违规开采;该矿上半年采煤5万吨,严重超能力超强度开采,事故前井下作业人员多达127人,属严重违规违章;事故后不报案,矿主和主要责任人逃匿,属违法行为。 8月9日,走投无路的曾云高投案自首,被当地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黄槐镇在大兴煤矿和永丰煤矿山下,数十年的地下煤矿开采事实上已经使得黄槐镇地面以下成为一个1500万立方米的水库,三五年就有一次的小型地震已经让这一带的煤矿开采面临越来越大的安全风险。大兴矿、永丰矿和它们周围的煤矿一起,就像一只漂亮的“潘多拉的盒子”,曾云高费尽心力得到了这只盒子,想不到却打开了灾难之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