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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发证如何“借来”合法外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4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明明是今年或去年才建的房子,可拿出的土地证或规划证是“2002年10月就办下来了”。这种力求使违法建设合法化的怪事,在瑶海工业园区辖区内发生后,本报8月15日一版对此进行了报道。为进一步弄清原委,记者前天赶到肥东龙岗镇进行了相关采访。

  在肥东县龙岗镇土地规划办公室,王庆坤主任知道记者的来意后,并没有回避“龙岗为何会跨区域办证”这个话题。据其介绍:瑶海工业园区范围内部分居民的土地证及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是他们办的,不过大都是在区划调整之前办理的,也有些是区划调整之后办理的,但2002年10月以后,他们再也没为任何居民办过。据王庆坤介绍,即便办过,现在也属无效证,因为按照《安徽省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规划证“自核发之日起,必须在6个月内,按规定进行建设,逾期本证自行失效。”

  至于收费情况,王庆坤说,一般一个平方米收十几元,少数农户一共只收二三百元的费用。

  肥东县房产管理局驻龙岗镇办事处,是为居民办理房产证的机关。记者在那里采访时了解到,该办事处也确实在区划调整之后为“极个别人”办过证,但都是在其有了土地证或规划证之后,才办理的。

  昨天下午,记者从瑶海工业园区的大店社居委了解到,“这起事件经合肥晚报报道后,在当地产生了很大反响”,仅前天一天他们就拆除了2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的“拆违”工作。

  另据知情者透露,现在有关方面已暗自在做工作,“把证往回收了”。

  ·赵俊松 徐爱群·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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