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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征地补偿新标准2006年1月1日起实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1:49 红网

  当代商报讯 (作者 祖国良) 我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已经出台,并将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具体方案和补偿标准将在近期公布。

  日前,

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开展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东部地区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应制定区片综合地价;中、西部地区大中城市郊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应积极推进区片综合地
价制定工作;其他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制定统一年产值标准。各地力争在2005年年底完成本地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及公布工作。

  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我省按照《通知》要求,加快开展制定和公布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目前征地补偿新标准已经出台,并将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据了解,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一经公布,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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