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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实施“阳光工程”拓宽农牧民的财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2:0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阳光

工程”在我省实施以来,已成为我省农牧区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阳光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落实农民工培训规划而组织实施的示范性培训项目。2004年,我省在18个县实施了“阳光工程”,培训农牧民5.6万人,经培训后输出就业近5万人,就业率达87.7%,全年共转移农牧民富余劳动力80万人次,劳务收
入达1.52亿元,全省农牧民人均外出务工月增收304.5元,占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15.2%。

  今年我省安排29个县实施“阳光工程”,截至6月底,已培训农牧民4.1万人。“阳光工程”的实施,使我省农牧民外出务工的就业渠道从过去的单一苦力劳动向技能性转变,就业领域从单一的建筑行业向餐饮、电工、

家政、服装裁剪等多样性、多渠道转变。外出劳务人员就业渠道的不断拓宽,进一步促进了农牧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受培训的农民工人均收入比未培训的月收入一般增加150至250元。“阳光工程”的实施,给贫困地区农牧民群众提供了就业平台,劳务输出、劳务经济已经成为我省农牧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和农牧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作者 小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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