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客户为何青睐“地下保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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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6:05 新民晚报 | |||||||||
江苏保监局8月初公布的报告显示,今年以来,一些境外保险公司不断进入江苏销售“地下保单”。一直困扰着国内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这股暗流大有从广东、福建等地向长三角地区乃至北方各中心城市涌动的势头—— 高端客户为何青睐“地下保单”
“地下保单”的买卖渠道十分隐秘,一般通过朋友和亲人等进行小范围传播。一单“黑保单”保费少则上万元、多则上百万元 非法境外保单俗称“地下保单”,其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境外(主要是港澳)保险公司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的保单。今年4月份,江苏保监局接到南京市平安人寿一名业务员的举报电话,反映有香港保险公司业务员向户籍南京市的居民推销“地下保单”,要求客户以旅游等名义到香港签单。 在南京,不少保险公司的高级业务员和银行的客户经理,都曾经接触过已购买或准备购买“地下保单”的高端客户。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这些“地下保单”的买卖渠道十分隐秘,一般通过朋友和亲人等进行小范围传播。一单“黑保单”保费少则上万元、多则上百万元,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亲自到香港、澳门等保险公司所在地签单,因此难以窥其庐山真面目。 据介绍,“地下保单”在保险业存在一些不可控的风险,其中最紧要的是保单无效的风险。根据有关规定,港澳地区保险公司向非港、澳居民签发的保单,应当由其本人到香港、澳门当地办理投保手续,否则可能影响保单的法律效力。而根据我国法律,境外保单的争议很可能无法适用内地的法律,也就无法受到内地法律的保护。因此,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发生保险事故后索赔时,境外保险公司有可能会以投保人未到当地办理投保手续为理由否认保险合同的效力。 内地一些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受巨额佣金收入的刺激,不仅不阻止港澳台销售人员非法销售“地下保单”,甚至还为其牵线搭桥 由于目前内地与香港在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佣金比例、风险控制水平等方面的差异较大,“地下保单”在价格和保障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受利益的驱动,港澳保险销售人员持内地资格证书从事“地下保单”销售等违规操作的现象有蔓延的趋势,内地一些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受巨额佣金收入的刺激,不仅不阻止港澳台销售人员非法销售“地下保单”,甚至还为其牵线搭桥。 目前,要求内地居民以出境旅游、探亲或从事商务活动等名义到香港签单,已成为不少港澳地区的保险代理人的选择。 要让“地下保单”自生自灭,内地保险业必须从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加速国际化进程 尽管内地业界和官员已一再告诫,“地下保单”隐藏着不小风险,提醒内地投保人不要选择“地下保单”,然而不少人还是对无法通过正当渠道销售的“地下保单”趋之若鹜。业内人士表示,内地投保人尤其是“高端客户”舍近求远也说明内地保险业的弱势地位。 要让“地下保单”的投保人自觉地“回流”到内地保险公司,内地保险业必须从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加速国际化进程:一是提高投资回报。对于内地保险业来说,要真正与“地下保单”竞争,最主要还是必须提高保险利益。二是活化内地保险公司的经营机制。“地下保单”高回报背后支撑的是外资保险公司成熟的投资策略和广泛的投资渠道,境内保险公司应尽可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符合国际标准和要求的产品。新华社(姜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