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规范红色旅游景区参观学习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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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6: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8月18日电(记者陈春园)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发文,对全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利用节假日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到红色旅游景区参观学习活动进行规范。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机关单位借参观学习之名,到红色旅游景区要求免费参观、要求基层用公费接待、要求主要领导同志陪同,甚至进行变相公费旅游,影响和干扰了基层单位
江西省明文规定,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省、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和省里有关不得用公款旅游的规定,带头执行财务制度,除正常的公务活动外,不得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要求红色旅游景区有关单位和领导免费接待旅游团(组),不得以红色之旅为借口,进行变相公费旅游活动,不得要求基层相关单位用公款安排食宿、参观游览,不得要求基层单位领导陪同。 江西省还要求各部门对本单位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红色之旅、增加基层负担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今后凡违规搞变相公费旅游、增加基层负担的单位和干部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