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凉山州委原副书记曹永葆受贿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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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8日16:31 全球资讯榜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中共四川凉山州委原副书记曹永葆受贿及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受贿罪 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曹永葆有期徒刑13年。经审理查明,曹永葆利用担任凉山州会东县副县长、凉山州委组 织部长、凉山州委副书记等职务之便,收受他人价值1.2万元的空调一台和各种形式的贿赂152.5万元,并有107万 余元人民币、11869美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曹永葆今年59岁,2004年年初,曹涉嫌卖官敛财被人举报 ,四川省检察院迅速展开调查后,同年5月将曹永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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