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明日将寄送第一批交通违法告知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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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2:48 竞报 | |||||||||
本报讯 (记者 高鸽 郭静) 明天,北京市交管局将开始寄送第一批交通违法告知书。 今晨,交管部门将需要投递数据资料送往邮政信息技术局进行打印。负责信函分拣的北京邮区中心局将派工作人员对信件进行现场处理。从下周开始,相关车主将陆续收到印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专用”字样的信件了。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 交通违法记录告知书的信封已经印制完毕。昨天,记者见到了其中一种款式,该信封是普通的商业信函规格,左上方有个透明窗口,用于显示收信人的地址、邮编和姓名等。窗口旁边印有一个可爱的卡通交警形象。在信封的下方,印有红色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告知专用”的字样。 北京邮区中心局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商函的主要分拣单位,北京邮区中心局信函分拣处日前建成了“分拣业务名址信息处理系统”,依靠这一“信息处理系统”, 对这些交通违法记录告知书进行了按邮政编码排序,将邮政编码相同的邮件统一封装的处理,减少一道再分拣的程序。据介绍,以这种分拣作业模式处理商业邮件,可以减少邮件的内部处理时间,加快邮件的传递速度。 今后,交管部门将对“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实施每月告知的方式。每月5日前,交管局将上月有未处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机动车情况转邮政商业信函局;10日前,由信函局以平信方式寄出,并于10至20日期间对邮寄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告知。邮寄告知只告知上月交通违法记录,已邮寄告知过的不再重复告知。 对于“驾驶人满12分”的行为,交管部门将采取当日告知的方式,交管局每天将已满12分的驾驶人情况转信函局,信函局即时以平信方式寄出。与未处理违法行为告知一样,交管部门将在告知书寄出10天内对邮寄退回的信件通过电话进行再次告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