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百余名中小学生游泳后集体发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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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4:50 中国青年报 | |||||||||
最近,呼和浩特各大医院相继收治了一批发高烧的孩子,总数超过百人。这让儿科医生们有些措手不及。 记者8月12日来到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附院)住院部儿科病房,看到楼道里站满了焦急的家长。一位医生说,儿科B病区44个病床都已住满,还有的孩子来了住不了院。大部分家长反映,孩子都是在都市华庭游泳馆游泳后发病。
据附院儿科住院部主治医生介绍,患者的年龄在5~15岁之间,大部分是中小学生,主要病症是高烧不退、眼球结膜充血、扁桃体发炎。 出租车司机马敬军9岁的女儿马蕊7月28日开始在都市华庭游泳馆学习游泳,7月30日晚发起了高烧,7月31日到单位的医务所输了三天液,烧逐渐退去。但是8月3日又开始高烧,体温高达40摄氏度。8月3日下午,他赶紧送孩子住进附院,大夫验血说是支原体感染,几天的高烧仍未退去。 家长陈浩丽来打听有没有床位,“孩子在游完泳后高烧不退,现在最着急的是住不进医院。” 采访中家长们反映,一些孩子在市内的其他一些室内游泳馆游泳后,也出现了类似的症状。 患病是否与游泳有关 陈浩丽认为孩子得病与在游泳池游过泳有关,“之前好好的,刚去了几天就得病,这不正常。” 8月5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疾病控制中心的专家和临床专家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疾病论证会在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召开。会后,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副局长金满义说,专家在论证会上一致认为,这些小患者的病属上呼吸道感染,与普通的上呼吸道感染没有本质区别。 专家认为,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或者排除孩子发病与游泳池的卫生或者池水水质有直接关系。 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流调过的出现类似症状的孩子中,绝大多数有过游泳史。 据统计,发病的孩子已经治愈出院61人,目前住院治疗的还有100多人。 截至8月12日,在内蒙古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的孩子为44人,内蒙古医院为39人,呼市石化医院为11人,内蒙古妇幼保健院为15人,呼市第一医院为12人,孩子们的病情有所好转。在治愈出院的孩子中,没有出现病情反复的情况。 北京专家认为,现在,各家医院对这些孩子采取的治疗方法得当,效果明显,临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也是正确的。 自治区疾控中心吴秉仁主任介绍,在对这些孩子做抗体检测时,检测出了副流感病毒,初步认为这次爆发性群体发病是由副流感病毒感染所致,其中也不排除部分孩子在发病后合并引发其他细菌感染,基本上可以排除衣原体和支原体感染的可能,疾控中心正在对流感病毒、呼吸道合疱病毒、线病毒等进行多个方面检测,目前还没有得出结果。 而北京专家则认为,此次群体性集中发病不能单一认定为是副流感病毒感染,建议从细菌学方面做进一步检测,并且研究分析水样与病情有无直接关系,对没有游泳史却患病的孩子进行副流感病毒检测。 一天水质检测出两种结果 呼和浩特回民区疾控中心公共场所科科长侯雁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游泳场所的检测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和采光3个方面。都市华庭游泳馆今年夏天开业以来,我们共对该游泳馆进行过3次水样检测。除第一次水样检测基本合格外,其他两次检测的水样指标均有一两项不合格。后两次,我们都对该游泳馆下达了整改意见。至于空气质量方面的检测,我们原本打算在8月份进行。” 据了解,8月1日早晨,回民区疾控中心接到反映有孩子游泳后出现不良反应的电话后,再次对都市华庭游泳馆的水样进行了检测,发现水样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两项指标有些许超标。但是,当日下午,呼市卫生监督所对该游泳馆水样的检测结果表明,该游泳馆水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PH值、浊度、余氯6项指标均不合格,且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分别超出国家标准11倍和近12倍,这样的池水根本不能游泳。 一天之内,该游泳馆池水水质竟然发生如此大的变化。 游泳馆说,游泳教练咋没事 目前,防疫部门仍然在寻找致病的病原体,但众多的家长情绪激动,他们表示:“我们送孩子来游泳馆是为了健身娱乐,现在得了病,到底谁该负责?” 都市华庭游泳馆负责人黄超对家长把责任推到游泳馆身上感觉很“冤枉”。他说:“游泳馆用的是循环水系统,并且定期消毒。另外,游泳教练和孩子们一样,呆在水里的时间甚至更长,却没有发病,可见不是水的问题。” 都市华庭的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游泳馆消毒杀菌和换水的纪录,并且领记者参观了地下的一套系统,说这套系统从国外进口,水质一旦超标,就能发出警报。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游泳池要严格控制每场容量,不得超员售票,人均游泳面积不得少于2.5平方米,而且严禁患有传染病人员进场和下水游泳。马敬军说,都市华庭游泳馆人多的时候,人们都站着,根本游不开。 游泳馆和家长各执一词,到底谁负责还需等待有关部门的最后鉴定结果。 事件发生后,呼和浩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鹤来到医院看望了生病的孩子和病人家属,要求各大医院一定要做好接治患病中小学生的工作,不讲代价,不讲条件。呼市有关部门也对全市的游泳场馆进行检查,对水质超标的进行关闭,并且积极引导游泳场馆技术人员对氯的加入要适量、科学。呼和浩特市卫生局紧急成立疾病应急流调队,从全市各大医院查找患者,并对在都市华庭游泳馆进行游泳训练的60多名小孩逐一摸排。 “持健康证进入”难推行 8月12日,记者随机走访,发觉呼市一些室内游泳馆已经自行歇业。但禁止患有心脏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以及酗酒的人员不得进入的牌子依然醒目。 一位游泳馆的负责人建议:要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消费者必须“持健康证进入”。这样才能明确到底是不是游泳馆的责任。 目前,有关法规和管理部门只对经营者有约束性要求,而对消费者则没有任何限制性规定。如只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而对消费者来说,则没有“须持健康证方可进入游泳”的类似规定。惟一对消费者带有强制性的要求是,游客在进入游泳池之前,需要进入强制性浸脚池对脚进行消毒。 记者在一家游泳馆看见,墙壁醒目处挂有“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症(包括脚癣)、急性结膜炎、重症沙眼、中耳炎等患者进入游泳池游泳”标志,然而记者发现该场所却没有专门的人员和仪器对游客进行检测。 工作人员说:标志也只是起一个告示作用,游客究竟是否健康,我们也不知道,而且也不便询问或者禁止其进入。“如果你怀疑,你不游泳不就行了?” 记者在该游泳池采访了几名游泳者,他们都声称自己是健康的,同时都担心自己受到他人传染,也希望游泳池做一些必要的健康检查。不过,他们认为这样做很麻烦。 事实上,“买票就可游泳”的现行方式已经凸显出一些问题,一家游泳馆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水处理。如果孩子因为体质薄弱而在游泳池中受到其他人的感染,也有可能发高烧。你能说就一定是我的责任吗? “‘持证进池’想法很好,但是目前不可能实行。”呼和浩特市卫生监督管理所一位人士认为,首先,现行法规无明文规定消费者一定要持有健康证,如果政府主管部门设置这样的规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其次,现实生活中难以推行,病情是一个人的隐私,再说有些患者有在公共场所活动和消费的权利,不能设置歧视性条件。 他说,很明显,患有上呼吸道感染的人,是一个传染源,难道你让他出示健康证,不准他逛商店? 本报呼和浩特8月18日电 作者:本报记者 李玉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