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访将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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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7:12 黑龙江日报 | |||||||||
按照公安部刚刚发布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信访工作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表示,所谓属地管理原则,指的是以信访事项发生的当地为主来解决,公安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机关,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大量信访事项发生在当地,完全可以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 (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