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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包人哭着说他后悔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09:40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朱文强实习生王颖)8月14日5时30分,唐山市站前路与国防道交口发生一起抢包事件,一20多岁的小伙子将一名女子的包抢走,内有手机、小灵通、身份证、mp3、300多元现金和一张6000元欠条。而当日中午,被抢女士的朋友意外收到“小偷”发来的短信,声称事后他很后悔,并向失主哭诉、忏悔自己的行为。

  14日:抢包,忏悔昨日,记者与受害者邯郸籍王女士取得联系,据王女士介绍,14
日早晨,她行至站前路与国防道交口东50米左右,一年轻男子将包抢走,并逃离现场,随后,王女士报了案。

  让王女士吃惊和意外的是,当天13时39分,王女士朋友手机上突然出现一条短信,大致内容是:“我是早上抢你包的人,事后我非常后悔,我也是被迫无奈,走投无路。抢你的东西和钱就算是我和你借的,等我以后有了钱,一定10倍奉还。”朋友将这一消息转告王女士,看到“小偷”发来的短信,王女士又意外又高兴。

  15日:犹豫,交流随后王女士和“小偷”发短信交流,该男子自称是沧州人,自幼和养父养母长大,身世曲折,还说自己没有家。事发前,他无固定工作,据他说是一些“道”中的朋友让他干这行的。“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特别坏的人,但朋友都说这可能是骗局。”

  16日:还包,哭诉16日,“小偷”和王女士相约在光明里派出所相见并答应王女士要将抢来的包还给她。等待期间,“小偷”打来电话,哭得很伤心,王女士异常吃惊,“他说,当天抢的包已被他扔在野地里,大部分钱也被朋友拿走了,他说他很对不起我。”但在派出所等了一天,最终没见到“小偷”。

  当日17时许,王女士再次接到了“小偷”的电话,“我给你买了一个新包,已存到新华道家乐超市的存包处,号码牌就放在超市门口垃圾箱下。”傍晚,王女士取回了“小偷”重新买的包。内有小灵通和一张手机卡,还留有“小偷”写的信,除表达了忏悔外,还清楚地抄有王女士手机上的所有电话号码,一部放在包里的陌生手机竟是“小偷”自己的。

  17日:寻包,要自首17日,“小偷”用公用电话给王女士打来电话。他说,自己买的包虽然没原来的好,但也请王女士收下,至于包内东西,他会尽最大能力去找。“他说让我给他两天时间,他一定帮我找到被他丢弃的包,然后就去自首。”王女士说。

  王女士说,“我并不想看到他去坐牢,他能有这样的举动,也说明他将来或许能成为一个好人。”王女士说,“如果可能,我想见见他,把手机还给他,我希望他将来能做好人。”

  昨天是他“小偷”承诺的两天时间的最后期限,截至发稿时,“小偷”仍没联系,王女士说,在她心里,“小偷”去不去自首已没意义了,她只希望这尚存善良之心的男孩能走好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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