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抬高职介行业门槛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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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0:1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顾荣通讯员杨川实习生颜妍杨立军)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有了新规定,即其注册资金必须在10万元以上,还要配备计算机、固定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施。 据悉,在我省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包括从事劳务公司)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必须有规范的机构名称、章程、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有适应业务
另据了解,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办职业介绍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实行审批,凡经审批的职介机构或兼办职业介绍业务都应当在同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