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谁还在吃财政空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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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0:49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已调走工资还照发?不可能啦!昨天,省纪委等7部门成立专项清理联席会议,清查我省不该领工资但依然在领工资的7种情况。沈丘一年查出200万 昨天,在全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沈丘县相关负责人汇报了他们清查财政供养人员的结果。好家伙,查出201人乱领工资和抚恤金!一处理,一年就节约财政支出200多万元。
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李清林说,我省财政供养人员和总人口的比例大体是1∶31。也就是说,我省有300多万人靠财政供养。这个比例不仅远远高于西方国家(美国为1∶187),也高于国内其他人口大省。例如,广东的比例为1∶33,但是我省的经济总量仅相当于人家的一半,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也只有人家的30%。1995年至2004年,我省财政供养人员增加93.8万人,增速过快、总量过大,让各级财政非常吃力。“乱拿钱”非治不可 就这样,一些地方还存在着虚报、冒领、多领和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财政工资、离退休费以及补助等问题。李清林说,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 为保证“一清到底”,省里专门成立了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省编委办公室)、省监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7部门人员组成的专项清理联席会议,负责全省清查。各级专项清理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整个清理行动于10月底结束。对因清理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造成工作失误的,查实后要追究问题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7种情况不能吃财政1.已调离原单位,但工资关系未按照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2.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3.不符合政策规定,未经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长期不上班、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及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4.财政供养人员亡故,继续领工资。5.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或艰苦岗位津(补)贴。6.不符合遗属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领取遗属困难补助。7.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虚报冒领工资、离退休费和各类补助。01 作者:记者 王秋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