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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减免有了统一管理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0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记者18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务总局日前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执行。这意味着我国税收减免有了统一的管理标准。

  减税是指从应纳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指免征某一税种、某一项目的税款。两者统称为减免税。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解决了长期以来减免税管理只是分别
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种的具体规定中体现,缺乏统一管理标准的问题,具有3个特点。

  一是合理划分减免税类型,规范审批手续。

  二是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规范减免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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