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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奖出口也奖进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1:57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年出口额分别列全市外贸流通企业、自营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前5位的企业将获得30万元的奖励。近日,市政府下发了《2005年度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扶持措施》的文件,出口龙头企业和出口创牌活动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奖励。与去年相比,奖金额提高了3倍多。

  今年《措施》新增了培育龙头企业的规定:对年出口额分别列全市前20位的外贸流通
企业、自营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奖励。前5位分别奖励30万元,6至10位分别奖励20万元,11至20位分别奖励10万元;年出口增幅列全市前5位的外贸流通企业、自营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6至10位分别奖励20万元,11至20位分别奖励10万元。

  同样可获30万元奖励的是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的企业,而去年获得商务部“中国名牌出口商品”、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争创世界名牌、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中国企业”称号的企业获得的奖励是8万元。

  鼓励开放型经济发展不仅鼓励出口也鼓励进口。在今年的《措施》中,企业的生产资料进口行为受到支持:对企业扩大进口,特别是原材料、辅料附件、零部件、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的进口给予鼓励。对当年进口总额(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设备的进口部分除外)列全市前10位的企业给予奖励,奖金额从5万元至20万元不等。黄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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