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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毛衫厂原厂长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2: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包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合肥羊毛衫厂原厂长李耀明涉嫌受贿一案。庭审中记者获悉:1998年合肥羊毛衫厂濒临破产之时,李耀明被厂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为厂长。原本期望他可以给该厂及其职工带来新的希望,但李耀明却在担任厂长期间,先后收取他人现金8万元。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检察机关昨天在庭上指控:合肥羊毛衫厂在美菱大道上有一幢4层商业楼。该楼一至
四层先后被合肥新东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赁经营。其间,该公司经理丁某为协调好与租赁方的关系,感谢李耀明对其公司经营的支持,分别于2003年、2004年春节前,在自己的办公室送给李耀明现金各2万元。

  2004年6月,合肥羊毛衫厂经包河区经贸委同意,将该商业楼通过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外转让,新东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竞买成功,但房屋产权迟迟未能过户。为能让羊毛衫厂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5年春节期间,丁某将2万元现金、2瓶酒送至李耀明家中。

  合肥羊毛衫厂将上述商业楼通过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外转让时,安徽金桥拍卖公司经理马某找到李耀明,要其帮忙由他所在公司拍卖。于是李耀明向市产权交易中心建议,由马某所在的拍卖公司拍卖。产权交易中心遂将该业务交由马某所在的拍卖公司。拍卖成功后,马某请李耀明吃饭,并送给李耀明2万元现金。

  (金丽朝保陈治)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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