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摩的”撞伤交通协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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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5:4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交通协管员因行使职责而被等待拉活的“黑摩的”拖伤,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今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协管员的代理人当庭提出了7万余元的赔偿请求。一大早,被撞伤的交通协管员,今年42岁的王广志就拄着双拐亲自来到了法庭。由于左腿粉碎性骨折,王广志现在只能勉强依靠双拐在家人的搀扶下行走。庭前,王广志对记者说,他是北京人,在做交通协管员之前是个下岗职工,而做交通协管员的工资一月只有600元,被撞后在医院躺了有5个月之久,现在已经不能工作,而妻子也失业在家,还要供一个孩子上学,现在只能
最后,王广志的代理人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是王继义却对7万余元的赔偿数额表示难以接受。最终法院判处王继义有期徒刑2年,赔偿人民币79128元,王广志本人表示接受。但庭后,王继义的家属却因对出庭作证的丰台交通支队丰北队民警不满,在庭外骂街,撒泼打滚,还将一名法警的手抓破。张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