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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18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9日16:1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8月18日电公安部18日正式发布《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此举标志着公安信访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近一段时期以来公安开门大接访中提出的“人人受到公安局长接待”的模式已然写入规定,成为一种制度确定下来。

  这一规定共分7章47条,是公安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而制
定的一部部门规章。整个规定体现了四个原则,即畅通信访渠道,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维护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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