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否实行登记管理?两个月后有望有最后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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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0:47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天圆满闭幕,但对于“电动自行车要不要实行登记管理”问题的争论仍在继续。目前,不少意见倾向于不将肯定性意见写进地方性法规中,“避免这项制度成为频繁向群众收费的依据”。 在本次会议审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将发言的重点放在了“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这个“焦点问题”上。对
部分持赞成意见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也一再表示,登记重在管理,而不是收费。高福明副主任说,她个人赞同对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登记制度,但登记费用要降低,登记后应加强管理。 按照法定程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没有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管理”作出最后定论。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人士表示,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这一问题有望“尘埃落定”。 (本报首席记者 章玉政) 作者:吴国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