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局副局长称京城尚未考虑全面免费婚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0:52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 魏铭言)近日,上海市将在婚姻登记人自愿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昨日,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目前,北京尚未考虑全面实行免费婚检制度。 近日,上海市卫生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意见》规定,婚姻登记机关要按照安静、温馨、私密的要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前,当事人需作或自愿接受医学检查的,可领劝免费婚检服务联系单”,到经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婚前检查。 婚前保健医师将根据咨询和检查结果,提出咨询意见或医学意见。婚前保健服务相关经费由上海市区两级政府给予保障。 针对上海免费婚检制度的实施,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北京目前尚未考虑全面实行免费婚检。目前已推行免费婚检的西城区,从近半年的运作情况来看,前期自愿免费婚检的夫妇人数仍然比较少。与未实行免费婚检之前相比,数量没有太多改变。 专家观点 法律应明确不宜结婚的疾病 专家认为婚检是否免费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针对目前的婚检之争,昨日,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表示,婚检是否免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由于目前在法律上对婚检存在矛盾之处,当务之急是卫生部门必须明确,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到底是哪些疾玻 翟振武教授表示,婚检是必要的,但是否强制进行,应该从法律上进行明确规定。目前,法律中并没有确定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到底有哪些。为此,在此前进行的强制婚检中,检验项目的范围并不明确。到底何种疾病不适合结婚,婚前医学检查中如何界定不能结婚的疾病等问题上,无法可依。因此,目前当务之急是卫生部门应该明确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类型,并在提交相关职能部门之后,在立法中得以体现,从而让婚姻登记部门真正有法可依。 本报记者蒋彦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