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车团伙互撞骗保6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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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1:5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高波等16人故意驾车互相碰撞,以骗取保险金。昨天,朝阳法院对该撞车团伙进行宣判,其中高波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5.5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10月至2003年3月,高波等16名男女各自开车穿梭在朝阳区、东城区、宣武区等地。他们开车的目的只有一个:撞车。要么和别人“碰瓷”,要么自己人互相碰撞。通过故意制造的41起交通事故,他们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理赔38次,共骗
该案主犯高波交代,他们16人都是朋友,大家总共有10辆车,一般是三四个人一组,平均1辆车4个月撞1次,“保险公司有时定损5000元,而修车只要1000多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