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尖刀扎死同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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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3:01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电仅仅因为借一杯水,相邻两宿舍的学生发生争执,就读于北京某职业学院的大学生蒋晓峰,在与同学互殴中,用铁管尖刀将一名同学扎伤致死。 8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发生在大学校园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蒋晓峰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出生在吉林和龙市的被告人蒋晓峰,今年21岁。2003年8月考入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学习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法院查明,蒋晓峰于2004年10月26日23时许,在其居住的学院宿舍内,与到该宿舍借水的同校学生吴某发生争执,后吴某纠集持棍棒的赫某、褚某及关某(男,殁年19岁)、赵某等人闯入蒋晓峰所在的宿舍,与持铁管套刀的蒋晓峰等人殴斗。打斗中,蒋晓峰持尖刀猛刺关某的胸部,致关某心脏及左肺被刺伤引起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蒋晓峰还持刀砍伤赫某头部、刺伤赵某左上肢及左腋后(经鉴定,二人均属轻微伤)。被告人蒋晓峰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