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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供暖价格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7:28 东北新闻网

  在召开听证会4天之后,沈阳市物价局昨日下发了《关于调整供暖价格的通知》。通知中还明确,非居民住宅供暖价格统一上调到23.5元/建筑平方米。此前制定的有关供暖价格一律废止。但沈阳下属的辽中等4个县(市)不在此次调价范围之内,其供暖价格将由该县(市)政府决定,并按规定履行听证和报市物价局审批程序。

  通知规定,供暖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所有权证标明面积
的部分,有供暖设施的计入供暖面积,无供暖设施的不计入供暖面积。

  通知还特别规定,供暖企业要保证全天连续供暖,室温不低于16摄氏度。供暖企业对供暖设施负责维修到户。供暖期自11月1日起至第二年3月31日止。

  因特殊供暖方式或用户对供暖质量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不同供暖价格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市物价局实行单独定价。

  昨天,在听到采暖费价格上调的确切消息后,“惠天热电”等供热企业纷纷表示,今年将尽力提高供暖质量,延长供暖时间。

  同时,记者就此次调价随机采访了30名沈阳市民,其中16名市民对采暖费上调持赞同态度。供暖质量能随着调价提高吗?

  听到采暖费上涨,很多沈阳市民关心的是供暖质量能不能随着提高。大东区的张凯说:“冬天在屋里要穿棉衣,这样的供暖质量还要提价,我想不通。”他还说,全天供暖的提法去年也有,但他家一天只有五六个小时的供暖。

  “只要能不挨冻,再多交2元我也认。”皇姑区的贾忠表示。

  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近期将出台的《沈阳市供热行业特许经营暂行办法》将保证供暖质量。服务不好、投诉多的供热企业将被淘汰出局。采暖费能否按月或计量收取?

  “采暖费都是先收费后消费。即使暖气烧得再不好,交的钱也没有退回来过。”沈阳市民李刚昨天听到涨价的消息后说。他提出,采暖费最好实行计量收费,最少也应该按月收取,这对供暖公司提高供暖质量也是一个督促。

  皇姑区的李老师家有两处住房,他说,如果按月收费,不住的房子就可以关阀门不采暖,即节省了

能源又省了钱。采暖费上调不是“法宝”

  也有市民对采暖费价格上调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供暖成本上涨不应该是采暖费上调的依据。“因为作为企业,自身应该具备消化成本提高所带来压力的能力。供热企业不该把采暖费上调看成是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的‘法宝’。”

  去年11月份,沈阳市房产局在向市

人大代表汇报时,首次提出2005年将上调采暖费的想法。

  今年2月份,沈阳市物价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供暖价格酝酿改革。

  8月15日,沈阳市举行采暖费调整听证会,会议上提出住宅采暖费22元/建筑平方米、非住宅23.5元/建筑平方米的方案。

  8月18日,沈阳市物价局下发文件,公布调价方案。( 辽沈晚报) [编辑: 马哲](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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