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长沙司机两项收费取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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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8:0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省物价局决定从即日起取消两项涉及机动车驾驶员的收费: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机动车驾驶员收取的身体适应性能检测费(征收标准为每人每次40元);违章车辆电子警察记录公告费(每次80元)。 省物价局昨日下发的文件明确规定,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得再向机动车驾驶员收取上述两项费用。省物价局收费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保证司乘人员安全,对于60岁以上及
记者 戴 丹 实习生 张易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