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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中介今年开评星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02 每日新报

  违规经营将被曝光安元

  新报讯【记者安元】从今年开始,本市房地产中介企业将开始进行星级评定。据了解,地产中介星级评定将由天津市房地产业协会和市房管局市场处主办,并将以消费者投诉、资金实力、规模、服务水平等软硬件条件作为评定标准。

  据透露,地产中介企业星级评定将分为五个星级。市房协有关人士表示,地产中介企业的星级评定将作为今后本市房地产市场每年的固定评定项目,每年“3·15”前后都将对全年房地产市场的消费者反馈、企业经营业绩等进行审核和综合评定,并公布各星级中介企业的最终名单。

  目前,市房协和市房管局市场处已经出台了《天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服务公约》和《天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服务守则》,对参评中介企业的条件与要求进行了详细约定。并明确规定中介企业必须规范经营,透明化操作。其中,《公约》规定,“房地产经纪公司必须在所有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程序或业务流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或投诉电话及合同制式文本或协议文书。”

  对于在中介企业服务过程中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公约》中规定,参加星级评定的中介企业必须“保证不恶意占压消费者的交易资金,交付时限应遵守合同和协议的约定;按时完成中介服务的业务流程,保证在签订买卖(置换)合同时收取佣金,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规定,“因房地产经纪公司(经纪人员)过失,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纪公司按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守则》中规定,参评星级的中介企业必须“按行业协会规定的客户资金结算时限,及时进行资金结算:一次性付款20个工作日;银行贷款30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60个工作日。中介公司故意拖欠客户结算资金而引发的纠纷及经济损失责任由经纪公司承担。”

  针对购房者担忧最集中的房屋产权保障问题,《公约》中也明确,“房地产经纪公司接受委托所代理出售的各类新建商品房,在取得售房许可证后方可上市出售,同时客观真实地向消费者公布所代理、销售的房产资料,销售价格按照市场供求关系来制定、调整,坚持公平竞争,不得擅自竞价销售。”

  如果参加星级评定的中介企业发生违约情况,《公约》也约定,行业协会及行政主管部门将会把违规事项记录于公司的诚信档案,并依情节给予警告、督促内部整顿和向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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