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首部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向市民征集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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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20 金羊网-新快报 | |||||||||
个人违规排污或被罚3000 新快报讯(记者 任磊斌 实习生 饶玉婷 通讯员 彭承宜 林铭)广州市很快会有自己的城市排水管理法规,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市政园林局获悉,经过十多次修改,《广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已于近日出台,今后个人违规排污可能被罚3000元。
据市政园林局介绍,《办法》目前正公开向市民征集意见,该法规已经被列入市政府法制办2005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十大正式项目之一。《办法》明确规定,凡是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区,将雨水管和污水管混接;擅自改动、改建或不按规定变更公共排水设施,任意排放等行为,都将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单位用户可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用户可处以30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以上有关办法,市政园林局部门将公开征集市民意见,市民或单位可以登录市政园林局的网站浏览,有关意见可以发送到电子邮箱(yangjia@gzszyl.gov.cn)或以书面的形式寄达: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市政园林局法规处(邮编610060)。意见征集截至8月31日,此后制定本法规的专家小组将结合意见对《办法》进行修改,再呈报市政府批准。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