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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办中小学贫困生可享受“两免一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26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8月20日电(记者张兴军)新近出台的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明文规定:在农村民办中小学就读的贫困生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记者从河南省“两免一补”办公室了解到,日前,河南省2005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和春季方案相比,新出台的秋季实施方案在“基本政策”中新增了一条规定: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就读,符合“两
免一补”资助条件的学生,按规定享受“两免一补”资助政策。

  河南省教育厅提供的统计数字显示,目前这个省共有民办普通中学398所,在校生25.81万人,民办普通小学585所,在校生24.98万人。据介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河南省从2005年春季开始推行“两免一补”。但在具体执行中,各地在对待民办中小学贫困生方面出现了不统一,多数地方未把民办中小学贫困生纳入到“两免一补”的范围之内。

  河南省“两免一补”办公室工作人员解释说,把“民办中小学贫困生可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单独作为一条写进基本政策中,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公办、民办教育的政策公平,更重要的是确保农村贫困家庭学生都能切实享受到资助,让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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