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物价局规定不得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导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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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28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8月20日电(肖雯栎、陈永亮)秋季新学年即将开始。湖南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南省中小学校使用的课本和基础训练等教辅材料价格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新标准是根据国务院等部门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方法制订的。 在新的教材价格表中看到,今秋中小学教材课本单本价格大都控制在10元以内,价格最高的为高中英语(必修)第三册(彩色),定价26元。
物价部门强调,中小学基础训练等教辅材料属学生自主选用的教材配套用书,学生可自主选择购买,学校不得强迫学生购买。因拼音、英语配套的教学磁带属于“一费制”音像教材费的内容,已在“一费制”收费中统一向学生收取,学校应随同教材免费向学生提供。 教育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日前已发出紧急通知,严厉禁止学校违规收费。通知指出,各地要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同时坚决遏制高校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严禁高校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