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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飞机征收燃油附加费后—— 一些旅行社报价含糊其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09:41 江南晚报

  本报讯本月起,国内所有航空线路征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内的所有航空线路将征收20元/程,而800公里以上将征收40元/程。记者昨日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不少旅行社给出的报价中含糊其词,有些线路并未包含这笔费用,游客对此须多留个心眼,避免旅途中额外“掏腰包”。

  记者从相关旅行社了解到,燃油附加费开征后,海南、北京、张家界、昆明、九寨沟
等线路的成本都上升80元左右,目前国内长线旅游中这笔费用增加最多的是西藏线,由于来回需从成都转机,从无锡出发的西藏游来回的燃油附加费共计达160元。无锡火车头旅行社老总夏正华告诉记者,由于长线旅游线路预售期较长,一些7月25日前签订的旅游合同其旅程出发日期是8月1日以后,旅行社不得不代为交上这笔燃油附加费。

  目前旅行社已经开始规避这方面的风险,避免因临时公布的一些政策额外增加支出。记者昨天在各大旅行社报价的旅游线路中看到,其备注栏目注明: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如门票等),核实差价后,多退少补。

  据了解,进入8月后,一些旅行社已将燃油附加费含入旅游报价中,但少数以低价吸引眼球的线路将这费用剔除在外,只在备注栏中注明。因此,业内人士提醒说,游客在选择线路和签订旅游合同时应特别注意这一点,避免掉入低价“陷阱”。此外,选择巴士、火车出游也是游客规避这类风险的方式。(若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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